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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到飽 吃光才准走 女老闆好兇 顧客撐到吐

 

女老闆批評王姓男子等四人點了菜卻不吃完,堅持要對方吃完,雙方發生爭執。翻攝畫面

【連線報導】不准浪費!一名男子和家人到吃到飽餐廳用餐,結帳時剩下肉片等食物沒吃完,女老闆要求他們吃光才能離開,男子表示願被罰錢,卻被怒嗆:「你要對你的東西負責」、「我不收你們的錢」、「我只是押著你把肉吃完!」男子和家人只好把肉片全吃光,才順利結帳離開,但其中有肉片他吞不下去,步出店外立刻吐了出來。

 

律師廖芳萱表示,店家堅持要顧客把肉吃完,使對方不敢離去,已構成強制罪中「脅迫」要件,有觸犯最高可判5年徒刑的《刑法》強制罪疑慮。不過,律師呂勝賢認為,店家雖用「押」等字眼,但未以強暴脅迫手段阻擋顧客離開,並不構成強制罪。 

客人表示,因為吃不慣店家調味的豬肉片,所以才沒吃完。翻攝畫面

客人願罰錢也不行

從事資訊業的王姓男子(28歲)昨向《蘋果》投訴,上周四晚上與姊姊等共4人,到台中市精誠路「燒烤王」用餐,晚上11時要結帳時,女老闆指著桌上剩下的6片生豬肉、4片烤好的牛肉、4小塊烤好的香腸說:「你沒有吃完,不能離開。」王男說,因食物不合胃口才沒吃完,但女老闆強調:「東西不好吃你們可以馬上講,我們就會回收倒掉或自己烤來吃,而不是擺在一旁讓它乾掉。」 
在爭執過程中,王男的家人用手機錄影,王男姊姊接著對女老闆說:「妳不能押著我們把東西全部吃完啊?」女老闆回嗆:「我只是押著妳要把肉吃完!」由於該店有貼公告指若浪費食材每人要罰200元,王男於是說:「我們就根據你們的規定罰錢」、「那妳現在要加多少錢一句話!」女老闆卻不接受,表示「我不喜歡罰人家錢!我不收你們的錢,怎樣!這餐就算我請你,又怎樣,可以嗎?」 
王男表示,家人無奈,只好把剩下的肉片全吃完,付了1320元離開,但其中有6片豬肉偏甜,他吞不下去,走出店外立刻吐了出來。王男表示,他們願意被罰錢,但店家突然變更遊戲規則實在不合理。 
王男事後將爭執過程影片上傳YouTube(http://youtu.be/QB6qtHg5LRo)。 

女老闆坦承當時情緒失控,對客人說出「你要把東西吃完」等語。陳為坐攝

女老闆:一時氣話

昨天下午5時許,《蘋果》記者佯裝顧客前往「燒烤王」消費,當時店內有2桌客人,女老闆小葵(31歲)提醒用餐點菜均無限制,「唯一就是點的菜要吃完。」《蘋果》刻意在用餐後留下3條香腸、3片馬鈴薯、半隻秋刀魚、近半盤牛肉等,向店家要求結帳,小葵當下表示無妨,「因為你們剩得不多!」並未要求必須吃完才能離開。
結帳後《蘋果》記者表明身分,小葵接受採訪時坦承,當對方說出願意罰錢、「要加多少錢一句話」時,她被激怒、情緒失控,才會嗆說她要對方把東西吃完的氣話,但她強調,對方隨時都可走人,「並未逼他們一定要把桌上的食物吃完!」
小葵說,她小時家境貧困,難得吃大餐,5年前辭掉櫃姐工作頂下這家店,就訂下不限消費時間但不准浪費食物的罰則;她坦承,雖有客人因吃不完被罰錢,但她都當著客人的面把罰款投進公益箱,日後捐出,若客人吃不完又沒錢罰,她會要求「以後來我店內擦地板」。 

王姓男子認為遭店家刁難。王煌忠攝

 

民眾:雙方都有錯

《蘋果》調查全台多家吃到飽餐廳,連鎖店如千葉、可利亞、饗食天堂都沒有罰則;台中公益路的吃到飽餐廳「十分有味」店長劉立華說,主菜剩一半以上沒吃完,每道菜會酌收99元,但至今未開罰過。蝦子吃到飽餐廳「蝦弄」規定若吃不完會酌收「打包」費用。台中牛排館副總蘇銀春怨嘆:「確實有很多客人浪費的比吃掉的還多。」因此規定吃不完酌收70元,但至今從未向客人多收這筆錢。
對於女老闆要求顧客吃完食物,民眾看法不一。魏筱芸說:「店家最多只能對食物剩太多的顧客酌收餐費。」陳先生認為雙方都有錯,店家不該強迫顧客吃完東西,顧客也不該浪費食材。 

王男等四人吃不完的肉片、香腸等食材。翻攝畫面「燒烤王」吃到飽餐廳位於台中市精誠路。陳為坐攝吃到飽店家規定

 

資料來源:鉅亨網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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